中国侨网7月24日电 据美国《世界日报》报道,纽约华裔李女士今年3月通过房产中介,将她在史泰登岛的一栋连排屋租给一对外族裔夫妻,但自5月起房客以她没有房屋使用许可证(CO)等原因,连续两个月不支付房租,她说日前已给对方退房通知,若对方不走,将选择法律途径。
李女士表示,她在史泰登岛有一栋三卧三卫的一家庭连排屋,今年3月通过房产中介以每月2500元(美元)价格租给这对外族裔夫妇,“中介还对两人做了信用调查,显示他们信用符合租房要求,我们就签约了。”
虽然房客缴付了前两个月的房租,但李女士说,今年5月起,对方的支票跳票,一再追问下,房客只支付了6月的房租,并称暂时没有足够的金额付清房款。
李女士表示,房客近日又告知她,因她没有房屋使用许可证以及相关证件,他们拒绝支付7月的房租,还指李女士无权收租,且要求她退还过去收取的租金;而此前处理的中介人员也以家中有事为由,不再参与相关事宜。
为收回房子,李女士只能寻求法律帮助,按照律师要求提前五天向对方下达退房通知,要求对方支付欠款;她说,若对方仍赖住在该处,她只能通过律师告上法庭,“做好和他们耗上半年的准备”。
纽约市非营利组织房屋法院信息的华裔经理余天骄表示,若房客迟缴房租,且超过五天,房东给对方退房通知但未获结果,即有权通过民事法院向房客下达驱逐令;房客也可向法官申请延迟搬离,耗时多超过半年。